常態補助成果

視聽媒體藝術
常態視聽媒體藝術類一年一期(於每年第二期受理),補助項目包含「製作」(含紀錄片、實驗電影、動畫短片)、「調查與研究」、「映演」、「研習進修」項目。
整體補助考量:1. 具獨創性的創作觀點或藝術表現形式。2. 具時代意義、保存價值或記錄急迫性者。3. 明確、具體的發表計畫。 
縮小範圍
年度
1
項目
1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