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圖表
「表演藝術新人新視野創作專案」為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國藝會),自2008年始執行之針對新生代創作者特別規畫的補助計畫之一,以原創性、前瞻創新性為原則,幫助創作者實現腦中的構想與創意,提供新生代創作者一個優質的發聲舞臺。專案截至2022年為止,15年間業已補助63位獲補助者,計79人次(註)自創作到演出的機會。
本計畫係國藝會,針對2008-2022年間「表演藝術新人新視野創作專案」獲補助者的統計與整理,呈現本專案之價值與意義,並勾勒出獲補助者的群體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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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專案申請人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不限制獲補助者再次投件,所以部分獲補助者獲得超過一次以上的補助。
場地夥伴:國家兩廳院
協辦單位: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實驗劇場4場、臺中國家歌劇院小劇場2場、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繪景工廠2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由主辦單位安排於三地巡演(臺北、臺中、高雄)。
楊世豪、張雅媛、戴啟倫,共補助3位。
場地夥伴:國家兩廳院
協辦單位: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實驗劇場4場、臺中國家歌劇院小劇場2場、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繪景工廠2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由主辦單位安排於三地巡演(臺北、臺中、高雄)。
林廷緒、洪儀庭、高偉恩,共補助3位。
場地夥伴:國家兩廳院
協辦單位: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實驗劇場3場、臺中國家歌劇院小劇場2場、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繪景工廠2場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影響,實驗劇場改為邀請制演出,臺中場、高雄場則由創作者自行提出替代方案。另曾歆雁因故無法參與正式演出,以替代方案完成本計畫。)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因疫情影響,由創作者自行提出替代方案。
李憶銖、方駿圍、曾歆雁,共補助3位。
場地夥伴:國家兩廳院
協辦單位: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實驗劇場3場、臺中國家歌劇院小劇場2場、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繪景工廠2場
(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影響,實驗劇場改為邀請制演出,臺中場、高雄場則由創作者自行提出替代方案)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因疫情影響,由創作者自行提出替代方案。
陳品蓉、薛祖杰、王宇光,共補助3位。
松菸Lab實驗室、彰化縣文化局、高雄市文化局
松菸Lab實驗室4場、員林小劇場1場、正港小劇場2場,共7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由主辦單位安排於三地巡演(臺北、彰化、高雄)。
林修瑜、張靜如、王甯,共補助3位。
臺灣戲曲中心、彰化縣文化局、高雄市文化局
多功能廳4場、員林小劇場1場、正港小劇場2場,共7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由主辦單位安排於三地巡演(臺北、彰化、高雄)。
孫唯真、黃于芬、高詠婕,共補助3位。
臺北市文化基金會、彰化縣文化局、高雄市文化局
松菸Lab實驗室4場、員林小劇場1場、正港小劇場2場,共7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由主辦單位安排於三地巡演(臺北、彰化、高雄)。
楊升豪、張可楊、黃鼎云,共補助3位。
臺北市文化基金會、彰化縣文化局、高雄市文化局
松菸Lab實驗室4場、員林小劇場1場、正港小劇場2場,共7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由主辦單位安排於三地巡演(臺北、彰化、高雄)。
洪唯堯、許程崴、朱蔚庭,共補助3位。
臺北市文化基金會、彰化縣文化局、高雄市文化局
松菸Lab實驗室4場、員林小劇場1場、正港小劇場2場,共7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8萬)。
外縣市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由國藝會洽談演出場地,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及外縣市巡演經費。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由主辦單位安排於三地巡演(臺北、彰化、高雄)。
陳逸恩、張國韋、張剛華,共補助3位。
臺北藝穗節
牯嶺街小劇場4場、文山劇場8場,共12場(連2周,每周4場)
每個作品補助臺北場創作發表費用至多50萬元(面談補助款3萬)。
由國藝會與臺北藝穗節合作(洽談文山劇場為合作場地),
並徵選製作人一名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等。
國藝會租用71園區作為創作者排練場地。
補助款含整體製作費(如燈光音響等)
票房收入歸創作者。
演出後評選出優選作品,由主辦單位安排於外縣市三地巡演(高雄、嘉義、中壢),
採專案方式審核,補助費用視作品規模核算後給予補助。
林祐如(優選)、陳仕瑛(優選)、李銘宸、楊乃璇(優選)、劉彥成、洪于雯,共補助6位。
兩廳院
實驗劇場共6場(連演2周,每周3場)
每位15萬(面談補助款1.5萬)。
國藝會負責前端的甄選作業及編創經費補助,技術統籌。
兩廳院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排練及演出場地及演出硬體設備之提供。
由委員評選出優秀作品後,由入選的創作者自行安排外縣市巡演場次後提出申請另行給予補助。
田孝慈、張堅豪、林素蓮、王雅平、姜睿明、黎映辰,共補助6位。
兩廳院
實驗劇場共6場(連演2周,每周3場)
每位15萬(面談補助款1.5萬)。
國藝會負責前端的甄選作業及編創經費補助。
兩廳院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排練及演出場地及演出硬體設備之提供。
由委員評選出優秀作品後,由入選的創作者自行安排外縣市巡演場次後提出申請另行給予補助。
董怡芬、黃丞渝、陳仕瑛、余彥芳、林祐如、林宜瑾,共補助6位。
兩廳院
實驗劇場共9場(連演3周,每周3場)
每位15萬(面談補助款1.5萬)。
國藝會負責前端的甄選作業及編創經費補助。
兩廳院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排練及演出場地及演出硬體設備之提供。
由委員評選出優秀作品後,由入選的創作者自行安排外縣市巡演場次後提出申請另行給予補助。
魏雋展、姜睿明、陳雪甄、徐灝翔、李國治、田孝慈、葉名樺、林祐如,共補助8位。
兩廳院
實驗劇場共12場(連演4周,每周3場)
每位15萬(面談補助款3萬)。
國藝會負責前端的甄選作業及編創經費補助。
兩廳院協助創作作品之宣傳、技術統籌、排練及演出場地及演出硬體設備之提供。
由委員評選出優秀作品後,由入選的創作者自行安排外縣市巡演場次後提出申請另行給予補助。
謝杰樺、葉名樺、楊乃璇、李國治、陳雪甄、陳維寧、
林宜瑾、姜睿明、黃彥文、劉岱萱、王珂瑤,共補助11位。
兩廳院
實驗劇場共20場(連續5周,每周4場)
每位12萬(無面談機制)。
國藝會負責前端的甄選作業及編創經費補助。
由委員評選出優秀作品後,由入選的創作者自行安排外縣市巡演場次後提出申請另行給予補助。
梁瑋芸、謝杰樺、黃彥文、陳宜君、李尹櫻、林宜瑾、楊乃璇、姚尚德、蔣禎耘、林信宏、
游書珣、方意如、周東彥、蔡佾玲、陳雪甄,共補助15位。
了解哪個類型(舞蹈、戲劇、音樂)最熱門,也可能可對照說明為何某個類型補助人次遠多於其他。
如圖所示,從類型趨勢來看,一開始進入會審件數以戲劇類型為主,逐漸轉變以舞蹈類型為主,音樂類型則是相對地少。
本專案在評選機制經過幾次遞變,2008年首次推出,僅採書面審查通過即可直接進入創作。2009年以降,評選機制改為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通過者將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為面談與10-20分鐘的作品呈現,通過者可進入創作到作品演出的各項補助及協助,為本專案之獲補助者。
2008-2022年共179人次(包含重複補助、補助在8萬元以下者,但不含巡迴演出專案補助)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其中音樂為10人次、戲劇(含馬戲)為72人次、舞蹈為97人次。
如上述,通過第二階段面談與作品呈現即為本專案之獲補助者,可完成作品創作及演出。2008-2022年共79人次(含重複補助、不含巡迴演出專案補助)完成其作品。各類型補助組成如下:
音樂:2人次,約佔3%。
戲劇:34人次,約佔43%。
舞蹈:43人次,約佔54%。
由圖可看出,舞蹈類型補助人次為最多,佔了一半以上的補助,而補助總人數逐漸減少,則是因為「表演藝術新人新視野創作專案」補助機制曾經數次轉型(參考「補助沿革」),在2011-2013年調整每年獲補助者人數為6人、2014年後再次調整為每年3人,反映在各類型補助人次統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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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百分比四捨五入至整數。
由圖表中可看出,總補助人次79人當中,有49人次是女性,佔62%,男性則有30人次,佔38%。女性人數多於男性,再從各年度男女比例來看,也出現女性多於男性的情形;又舞蹈類型多於戲劇類型的補助,音樂類型的補助則相當稀少,僅有2012與2013年度共2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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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百分比四捨五入至整數。
本專案2008-2022年已補助63位創作者,由圖中可發現,獲補助的年齡集中於25-31歲。以上集中年齡層,符合臺灣高等教育修業與畢業年齡,也顯示出獲補助者大多於大學、研究所畢業後申請本專案補助,符合計畫原先設定之「銜接校園的最後一哩路」與「跨入社會的第一哩路」的概念。
各年度核定金額方面,總體而言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特別是在2014年後,各年度獲補助者限於三位,而年度核定金額仍維持在150萬元以上;2019年年度核定金額突破200萬元以上,可知各年度的獲補助者個別獲得資金挹注之程度實是逐年上升的。
各類型核定金額方面,首先可看到類型金額統計,以舞蹈類及戲劇類各佔近53%及46%,音樂類型則較少。與「各類型總收件數」相對照可知:這是因為總投件類型原本即是以舞蹈類及戲劇類所佔最多,針對音樂類型的投件者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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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百分比四捨五入至整數。
各類型平均核定金額方面,在2014-2017年穩定上升至65萬元,又在2019-2022年穩定上升至88萬元。
由圖表中顯示,在補助計畫啟動時,專職創作人數申請最多,後由於補助制度的轉變,專職與兼職創作人數甚至是與學生等不同身份的獲補助者已經相當接近。
由圖中可看出在79位總獲補助人次中,以專職49人次為最多,佔62%,超過半數,兼職20人數次之,無業或學生則是最少,為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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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百分比四捨五入至整數。
在79位總獲補助人次中,以戶籍位於臺北市29人次為最多,新北市14人次次之,臺南市則為8人次。在大臺北地區的獲補助者人次,即超過總獲補助者人次的一半以上,補助者能量與所獲取之資源集中於大臺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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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百分比四捨五入至整數
在79位總獲補助人次中,以國內學士30人次,38%為最多,國內碩士/專業訓練29人次,37%次之,國外碩士/專業訓練15人次,19%為第三,國內學士、碩士等佔了七成的獲補比例,可見國內培育人才為計畫主要獲補助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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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百分比四捨五入至整數。
由「各類型獲補助校籍對照人次(不分學系)」、「獲補助者校籍比例(不分類型)」可見國內北部兩所藝術大學,為獲補助者主要來源,超過六成五的獲補助比例,其中又以舞蹈類別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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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百分比四捨五入至整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