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補助成果

藝教於樂專案
「藝教於樂專案」以「激發創造力」為推動核心,扶植具創意教學潛力之民間藝文團體,協同學校教師設計藝術激發創造力之教育方案,期望促進藝文、創意與教育跨域整合。本專案主要分三階段循序進行:第一階段│藝術與人文 (2003-2005年),以校內教師結合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藝文團體組成之研究團隊為獎勵對象,鼓勵研發整合型之「藝術與人文」教學計畫;第二階段│透過藝術學習(2006-2008年),鼓勵校外藝文資源與創作者進入學校,由藝文專業團隊與學校合作,透過藝術課程來實施創造力教育;第三階段│激發創造力(2009-2015年),鼓勵藝文團隊進入學校,以「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 為課程框架,進行跨領域之課程設計與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