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專文

打造十年光景的新視野
吳政翰
2018/9/10

國藝會「表演藝術新人新視野創作專案」開辦迄今十年,培育過不少創作者,對新銳表演藝術家來說,不僅是個相較完善的練功場,也是個很好的亮相機會。從作品發展的初期、中程到最後正式演出,主辦方除了給予製作經費的補助以外,也提供了包含行政統籌、場地申請、導師制度、技術整合等支援項目。這十年運作下來,此專案不斷試圖在創作需求及現實考量之間達到平衡,在執行面作了不少調整。即便如此,在規劃及作法上仍有諸多值得討論之處,有些問題可透過多方之間協調,有些處在模糊地帶,有些可能得再根本性地回溯到專案的方針來檢視。

劇場是時間和空間的藝術,因此空間對一齣展演來說極為重要,有時,空間就已預先決定了作品「視野」的廣度和深度。在所有環節中,當務之急就是先解決場地的問題。有了場地,至少演出地點就有著落。此專案在台北的演出場地,歷年來更換不少,從一開始的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與藝穗節合作的文山劇場、松菸Lab實驗室,一直到最近的台灣戲曲中心多功能廳。這幾個場地相較之下,主辦方與創作者們皆認為,最能滿足此專案屬性和需求的,應該是實驗劇場,然礙於兩廳院的種種考量,無法再續前緣;戲曲中心的硬體條件雖好,但由於本身定位,所欲邀演的對象仍以傳統為底的創新作品為主,也難確認是否仍可持續合作;配合度最高的算是松菸Lab實驗室,但硬體設備較為不足,重新租借相關器材所耗費的製作成本相對提高了不少。整體看來,主辦方雖每年積極尋求場地,但幾年下來,仍難與固定場館發展岀定期的合作模式,遑論可與一個長期合作之場館研擬出一套特屬於此專案的深入企劃,甚為可惜。


2013年第六屆新人新視野首次與台北藝穗節合作。

此外,近年來獲選此專案補助的作品,須進行北、中、南三地巡迴演出。此舉本是美意,也看似成就了「多贏」的局面:拓展了創作者及其作品的能見度,也讓展演深耕各地,達到推廣表演藝術之效。只不過,同樣又回到了場地問題,由於實際有的或願意配合的場館有限,使得巡演場館的規格和屬性難以統一,有時是黑盒子劇場,有時是鏡框式舞台,所以有可能造成一種奇特而矛盾的「實驗」——本來該放在黑盒子演出的作品,卻被放進了鏡框式舞台。當然,退一步思考,這樣可讓演出適應不同舞台、表演者體會不同場域,也訓練創作者因地制宜的變通能力。但,也值得進一步反思的是,每個作品都有自己呼吸和節奏的方式,都有自己適合屬性的空間,這些看似無關緊要、可有可無的環節,事實上都是就廣義敘事來說的要點。當台灣處處催生看似能廣納各種展演卻生成各種侷限的「多功能展演廳」,專案應避免讓原本巡演的美意,變成打造出一個期望適合各種場地的「多功能作品」。因此,我建議主辦方應該統合巡演場館的屬性。

更為難解的,是觀眾席的問題,關乎的是內部空間彈性規劃。就近幾年專案補助的演出來看,不難發現一個現象,就是絕大部份的作品都採單面式舞台,形成一種觀演絕然二分、調度缺乏多樣的情況。成因有很多種可能性,有的是作品就需要單面式舞台,有的是創作者在形式考量上沒想這麼多,有的是單一場地的限制,還有的是避免追加預算而不得不作出的妥協。在同一天聯演之下,獲選的多齣作品必須共用同一組觀眾席,若是某組在觀眾席調度上有不同於其他組的思考,整體預算勢必就得追加或得自行負擔,這不免使一些創作者在討論過程、發展階段甚至企劃提案的時候,就已先自我審查和自我設限。


2016年第九屆新人新視野張可揚之作品《從前從前,那裡有座國立編譯館》,以舞蹈為媒材,反諷台灣教育體系的教條化現象。

面對這樣的限制,主辦方並非完全沒提出因應的調整方案。2013年,由於兩廳院不再參與執行此專案,於是有了和台北藝穗節合作的機會,但不巧的是,該年的創作者因為作品需求緣故,仍選擇在文山劇場等正規場館演出,並沒有選擇藝穗節裡諸多形形色色的場地,可能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場地雖然多元但剛好皆不合製作內容需求、藝穗節行政程序細節繁瑣等。即使單面式舞台,也仍有創作者做了些許變通,在技術統籌的協助之下,結合現場環境當作背景。的確,靈活運用現場空間與否,考驗著創作者的調度能力。的確,有限有時不見得是侷限,創作者在限制下能讓想法轉彎,有時能激盪出更有趣的創意。也的確,學習衡量預算成本、時間成本以及各種決策之下的利弊得失,學習去跟現實面相處,對於一位「新人」來說,也是成長訓練的過程。

不過,難以將觀眾席變更成雙面、三面、四面是事實,難以支撐「沉浸式劇場」(immersive theatre)或者無觀眾席類型的演出是事實,進而影響到了作品的觀看視角、敘事方法及現場能量也是事實。定型於單面式舞台思考,會直接影響到新人們在作品中對於新視野的實踐,不見得是現階段的事實,但若此專案有幸延續個十年、二十年,未來必然成為限縮新視野的危機。是否要限制,要多少限制,還是不要限制,這是個問題。要找到一個預算、場地、創作都面面俱到、完全平衡的方法也確實不易。關於這部分,或許可再深入討論不同應變方案,例如同一組設計人員、三戲分開演出、改變策展模式等,都不無不可,不妨把展演形式的光譜拉大,先替創作者設想多種可能性。因為,形式開放,不斷破格,必然是接下來的主流趨勢。

形式上的創新、前衛不表示作品一定有遠見、有新視野,缺乏實質內在的創新也僅僅只是徒有虛表、消費形式罷了。就我觀察了前幾屆新人新視野的經驗來看,部分作品常因偏重形式上的巧思,而流失了內容上的實質。爾後,我有幸擔任新人新視野專案觀察員的期間,有了近身與兩組創作者們對談的機會,面談的內容不只是側寫紀錄排練過程,也提供了他們一個可以對話的聲音,與他人也與自我溝通,同時藉此讓他們有了整理自己創作脈絡的機會,從中獲得靈感、刺激想法。這讓我進一步地確認到,這些創作者們在發展作品的過程當中,其實有著期望對話的強烈需求。

因應這樣的需求,主辦方提供了可以尋找「導師」這樣的選項,也就是創作顧問,並沒有身份上的限制,不限老師或同儕,可以是團隊裡的一份子,也可以從外面尋找,或者不見得需要,全由創作者自行決定。不過,「導師」一詞,聽起來不但像是官方委派的督導,且隱含著一種位階關係的存在。與之相較,我更想倡議的是「戲劇顧問」(dramaturg)的重要性。有別於一般較為被動參與的顧問職,戲劇顧問在一齣不論是戲劇或舞蹈的展演中,扮演著像是軍師或分析師的角色,除了將評論的角度帶入創作過程之外,更就內容層次、敘事結構或美學策略上提出建議、找出辯證和形成對話,以旁觀的立場提供導演或編舞一個修正的聲音,避免創作者陷入盲點、作品溺於形式。近年來,國內諸多場館也開始促成了創作者與戲劇顧問的合作機會,例如,我曾擔任兩廳院駐館計畫簡莉穎《叛徒馬密可能的回憶錄》的劇本顧問,以及正擔任台中歌劇院駐館計畫王靖惇《七年級錄》的戲劇顧問。由創作者自行決定人選是一種方式,但由主辦方建議人選,再讓創作者來選擇,或許也是可行的方案。曾獲選新人新視野專案的編舞家葉名樺,分享到她之前作品《寂靜敲門》獲選松菸Lab新主藝,及後來在北師美術館的展演,都是由場館先推薦顧問名單供她參考,最後分別選了高俊宏、鄧富權擔任顧問,雖先前都未曾與這幾位顧問合作過,但經過幾次相互磨合之後,反而為其作品注入了有別以往創作思維的養分和活力。


2017年第十屆高詠婕之作品《高明的前戲》,從「前戲」展開延伸思考,期許塑造出不受規訓的獨立身體語彙,以較為直覺及畫面性的舞蹈劇場,戲謔表現人性的殘酷與內在的矛盾,透過作品反觀自己的生命歷程。

創作者們在獲得補助後,一邊發展作品,一邊得為了帶動票房,由主辦方安排之下,到各院校巡迴宣傳分享。幾年下來,在行銷宣傳上的確有相當不錯的成效,緩解了票房的壓力,不但有時一票難求,補貼了製作預算缺口,長遠規劃下來,也讓票房有了基本盤。不過,創作者常遇到的問題是:作品在「新人新視野」過後,下一步應該怎麼走?為了進一步協助拓展獲選作品的能見度,主辦方不僅會邀請國內表演藝術相關人士觀賞演出,也會試著找機會邀請剛好在台有活動的國際策展人蒞臨。不論是就演出條件和活動性質來看,此專案所呈現出來的作品大多是仍在發展中的「階段性創作」(work in progress),不見得夠純熟到能被邀演,或許主辦方可以藉由一些非正式、非官方的輕鬆交流,如演後酒會等,促成入選創作者們能有與策展人、評論人或其他藝術家主動、直接對話的機會,許多藝術節都有提供這樣的平台,進而催生了許多未知的合作機緣。專案的尾聲,除了補助結案報告,主辦方是否也能針對入選創作者的作品,提供建議和諮詢,不論是關於展演成果、內容發展方向,或者適合個別作品下一步機會的平台,包括展覽、比賽、藝術節、駐村及各類工作坊的徵件等,給予這些方才萌芽的作品一些繼續成長的期待。


2012第五屆新人新視野張堅豪之作品《合體》,從個人獨舞《下一個身體》出發,與兩個弟弟以紮實的舞蹈訓練,用兄弟間獨有默契共同創作出這支三人舞。

最後,雖然此專案提供了相當好的平台,過程中也給予了不少支援,包括關於經費、技術、行政、場地上的統籌,但仍不得不將「新人新視野」回到基本核心來思考:重點是要培養協調力強、適合生存的「新人」,還是要著重作品的「新視野」?兩者看似並不互相矛盾,但若因面臨問題而得做出實際決策的時候,究竟該倒/導向這天平兩端的哪一端才好?若有兩難出現之際,是期許創作者有處處妥協的能力,還是傾向守住作品的核心和原貌?這本身是個難解之題,創作者有創作者的考量,統籌方也有統籌方的難處,有限資源與無限創意之間沒有絕對的狀態,妥協與過度妥協的分際也難以拿捏。然而,新人很多,但不論新人或舊人,產出有新視野的作品卻很少,少而珍貴。在台灣不斷企尋好作品、好劇本、軟實力的同時,或許能多回歸作品實質來思考,或許能多騰一些協商空間給創作,或許能稍稍轉換策展模式,或許能以「委託創作」的思維來定位,讓作品的新視野能更獨立而完整地成型,同時讓這新視野背後的新人能被看見。